(1) 入住人员须有担保人(子女或直系亲属),并提供入住人员身份证及担保人身份证。
(2) 入住时需要带自用的日用品和换洗衣物,自带被褥、枕芯、脸盆、水瓶等,若老人需要使用尿裤(片)的,请自带也可在公寓内购买,出院时带走。
(3) 入住公寓老人不得擅自私用电器,不得在房间内吸烟,贵重物品须自己妥善保管。
(4) 入住公寓老人必须遵守本公寓各项规章制度。
(5) 担保人要将老人详细情况告知院方,无传染性疾病方可入住。有精神病史、自杀和伤害他人行为者,院方拒收,如担保人刻意隐瞒病情,一切后果担保人自付,与公寓无关。